参与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的关键单位有很多, 具体来说呢, 包含了各个层级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基层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职业的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行业团体。
下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也就是国务院令第700号, 还有《公共就业服务暂行规定》, 对上面提到的这些单位的职责做一个比较全面的解释和说明。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就业服务窗口。它是就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设立或者指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这些机构要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还要提供职业信息。也要提供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它的具体的工作范围包含了发布有关找工作的消息, 开展怎样寻找工作的指导与中介介绍, 办理员工身份注册以及失业身份注册事情, 实施对那些困难者的帮助活动, 组织人力资源市场里的各类商业活动, 开展有关职业培训补贴的申请申报手续等等。
这一个地方面向全体愿意出力的人和有用人需求的企业, 服务是不收取费用的, 是提供就业帮助的主要通道。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 咱们现在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这块儿呢, 它主要包括那么几类主体, 一类是叫做人力资源交易所或者是人力资源市场这样的地方, 再一类是指那些具体干活的机构, 这些机构里头又包含了像职业中介、还有劳务派遣以及人力资源外包等等这样的形式, 最后还包括那种用于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平台。
然后关于那些属于经营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如果他们打算去从事职业中介方面的活动的话, 那就必须先得到一个批准, 具体来说就是要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许可环节,并且得把那个《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拿到了手, 具备了这样的一个证件之后, 他们才能够去正式开展相关的业务。
他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涵盖了人才供求信息的发布与服务, 以及职业介绍工作, 同时还包括人才招聘业务, 另外还有劳务派遣安排, 当然也会有人力资源方面的咨询服务, 以及员工安置与培训等环节存在。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在乡镇和街道还有村以及社区这些地方, 都会设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这些平台就是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单元。它们主要承担着这样一些事情。第一是调查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情况。第二是给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并跟踪服务。
第三是识别就业困难人员并提供援助。第四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进行初步审查。第五是推荐创业担保贷款。还有开发公益性岗位来提供托底安置等服务内容。基层平台是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来进行运行的, 这和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关系。
职业培训机构
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 这些机构包含了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类型, 承担起了劳动者技能提升和转岗再培训的职能。
对于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这一类群体, 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依托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 提供免费或者低价的技能培训, 它是就业服务里面“培训”环节的核心承载主体。
其他相关机构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 都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就业服务。具体来说, 工会有责任负责职工技能提升与权益保障。残联会承担残疾人专项就业安置与职业康复工作。
妇联则组织了女性灵活就业与创业服务。此外, 各地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 还有产业园区就业服务中心等地方, 也都构成了就业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与查询渠道
上述那些机构设置还有职能划分, 它们的主要依据为这些内容:《就业促进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这个是在2018年12月1日施行的、《公共就业服务暂行规定》, 这个是人社部令第15号。
劳动者可通过当地公共招聘网、"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12333服务热线, 去查询本辖区具体就业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业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