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 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在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机构方面, 包括了五个类别, 这五类机构分别是各级各类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还有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经营性职业中介机构, 高校及职业院校里面的就业指导机构, 同时还有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接下来我们就把这些机构的定位以及它们的核心职能逐一进行说明。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心主体)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它是政府设立的, 是面向全体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的法定机构, 由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管理, 它的具体形式包括: 各级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还有社区便民服务窗口等等这种乡镇和街道里的劳动保障事务所, 以及社区的服务窗口。
依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就业服务指导机构建设。同时, 由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需要依法为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以及就业信息等服务。
这套体系在目前阶段构成了我国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地理范围上覆盖了城市和农村, 并且具备公益性质与无偿性这两个明显特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与监管主体)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也就是包括省级、市级还有县级在内的这些机构, 它们是有关就业服务的行政管理以及政策制定的负责单位。
它们所做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方面需要去制定关于就业方面的发展规划, 同时也要制定出用来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 另一方面要统筹安排公共就业服务方面的资源, 再一个是监督那些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是不是在合规地进行运营, 另外还需要组织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最后还要对失业保险进行管理以及做好就业援助等相关工作。
这个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 安排了相关的资源, 还实施了必要的监督措施, 通过把这些环节全都落实到位, 从而给整个就业服务体系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一层保障, 让各项服务工作都能在明确的规矩下面顺利开展。
经营性职业中介机构(市场化补充)
大家得看看《就业promulgat》第四十条是怎么说的, 那些依法设立好的职业中介机构, 要是想干职业中介这行的活儿,就得给劳动者提供比如说职业介绍、给点就业信息、还有职业指导之类的服务, 并且还得按照法律规定去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的行政许可, 这里头包括的那些机构主要有各类的人力资源公司、猎头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网络招聘平台等等。
这类机构是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的。它们必须要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它们需要在政府监管框架内开展活动。它们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匹配服务的。它们是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补充部分。
高校及职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
高等院校以及职业院校都设立了专门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是招生就业处, 这些机构会面向在校学生还有刚刚毕业的学生提供很多种服务, 比方说职业生涯规划方面的帮助、发布就业信息的渠道、对简历进行指导与修改、组织面试培训, 还有牵线搭桥对接校企合作项目等等内容, 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各个相关规定要求, 每所高等学校都必须把就业指导这门课程放进整体的教学计划里面去安排, 并且还要配备上专门负责就业工作的人员做指导教师, 这样的机构其实就是青年人在进入到劳动力市场当中所面临的第一道提供服务的关口。
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
这其中包括了很多种类的群众团体和组织, 像我们常见的各类行业协会、总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等, 它们都在一些特定的领域里面, 去做就业促进和帮扶服务这一类的事情。
举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比如在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当中, 它是设有专门的机构来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方面服务的, 而在工会组织这一块, 它所做的就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提供就业援助的相关工作, 另外还有一系列的行业协会在发挥其作用, 它们是负责去组织行业内的人员进行人才的对接工作, 同时也会组织相关的技能培训方面的活动。
总结
上述的五类机构, 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意义上的就业服务体系。在该体系中,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主体, 行政部门发挥着管理核心的作用, 职业中介机构起到了市场补充的效果, 高校就业指导机构主要覆盖青年群体, 而行业协会与社会组织则提供专项服务。
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进行选择。如果要获取免费的服务,可以优先选择就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果需要进行市场化求职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也可以通正规职业中介机构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