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大单位主要包括以下这七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里的具体规定, 每一个单位的职能以及覆盖的范围都是下面这样的情况: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心主体)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这些机构将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的就业公共服务是明确规定的, 具体包括的内容有: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也就是我们说的人社局下面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要管这些事儿, 比如给人做职业介绍, 给大伙讲政策怎么申请, 办那个失业登记手续,还有对困难群体给点帮忙和支援之类的。
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这个机构, 它要负责的人事代理工作, 包括职称申报,以及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这样的职能, 这些工作, 它都要承担起来。
基层平台指的是在街道或者是乡镇的劳动保障所, 还有在社区或者是村的劳动保障工作站, 这些机构直接面向广大居民来提供那些比较方便的、就在身边的就业服务。
这是一个属于官方体系范畴的机构, 并且在就业服务领域占据着极为关键的地位。它所覆盖的服务对象范围非常广泛, 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类型的劳动者。此外, 对于其提供基本服务项目, 并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人力资源市场与职业中介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规定, 那些拿到了人社部门许可的、各种类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像什么人才中介机构、做招聘的企业、还有网络招聘平台之类的, 都是在依法地从事着职业中介、还有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以及委托招聘这些方面的业务操作, 这属于一种是依靠市场机制在社会层面展开的就业服务路径。
劳务派遣机构
劳务派遣公司, 是经过许可之后才设立的, 它们会用招聘的办法, 还会用培训的办法, 再用派遣的办法, 来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 这一步是连接劳动者和企业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就业服务的环节。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包括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 还有技工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这些机构。它们承担着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的任务, 还承担转岗培训的任务。这属于就业服务中有关“提升就业能力”的那一块关键的内容。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各高校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处), 要负责在校学生的求职指导,同时还要负责毕业学生的求职指导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要把校园招聘的组织工作做好, 还要把就业手续办理的工作完成好。这些机构是专门面向高校群体设立的就业服务机构。
群团及社会组织
工会, 要去做困难职工就业帮扶的事情, 还要做创业扶持的事情。
共青团:组织青年就业创业活动;
妇联: 要针对女性的这一特定群体, 拿出具体的行动来给她们提供就业时候会用得到的技能方面的培训, 并且同时也要帮她们去推荐一些工作岗位。
残联: 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定向就业服务方面的相关工作, 通过具体举措来帮助他们实现更精准的就业安置, 让他们能够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能力。
企业用人部门与市场化招聘主体
各类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第三方的招聘平台, 这两个主体包含了线上和线下的招聘渠道, 它们是劳动力的需求方, 同时直接参与了岗位发布的环节, 还直接接触到了面试录用的就业服务环节。
总结
从目前官方那个体系里面去看来一下, 那些个专门做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机构, 它们的头儿, 就是各个级别的人社部门还有它们自己手下的那些公共就业还有人才服务的机构, 这些算是核心的人物了。
然后呢, 基层的那些保障劳动的平台, 它们就像是延伸出去的手臂一样, 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
另外, 各种那种人力资源的机构、干培训的地方、大学里面的就业指导中心, 还有一些群团组织, 它们加起来, 算是起到了一个补充的作用, 反正大家都在一块儿努力, 共同弄出了这么一个能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得到、层次还挺多样的就业服务的网络出来。
劳动者想要查询就业政策, 办理失业登记, 还可以获取免费的岗位推荐, 应该优先去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或者去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