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主管机构与法规依据
就业服务以及就业管理的那个主要管事儿的部门, 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那边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 这个部门的简称是叫人社部门。然后具体的这些业务, 都是由他们下面所属的那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来负责办理的。
核心法规依据:
这个法律法规文件的名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它是在二零零八年正式实施生效的, 并且在2015年进行了修订。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发布的令第700号, 在2018年正式实施了。
《公共就业服务暂行规定》, 它是人社部在二〇一七年发布的。
各个省市那边所出台的那些具体的实施细则, 还有那些地方的规定。
02.就业服务核心内容
大家需要知道的是, 那些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并且依据法律规定是免费的服务项目, 它们是包含以下内容的。
1. 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这个事儿, 就是劳动者要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然后被纳入到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当中去。
2. 职业介绍与岗位推荐: 这一项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 开展求职登记业务, 进行人岗匹配操作。
3. 提供关于职业测评服务的内容, 还有就如何选择合适的职业提供咨询服务, 并且会把那些享受补贴的政策培训计划公布出来。
4.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具体内容包括代办社会保险登记、档案托管等相关事务, 该业务范围限定为具有指定资格的机构。
5. 提供就业援助, 也就是针对就业出现困难的人群开展专门的帮助工作, 这几类人群包括残疾人士、家里没有人在就业状态的成员, 以及年满45周岁以上的待业人员等等, 做法是给每一个困难对象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的扶持和协助。
03.办事流程与条件
求职者办理就业登记(以多数城市为例):
企业办理招聘相关手续:
大家去那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或者是经过批准的人力资源市场里去发布工作岗位的相关信息的时候, 必须提交自己的营业执照。同时还需要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书这些材料。
招用人员以后, 需要在三十天的时间之内去相关的社保经办机构去把那个参保登记的这个事情给它办完, 这个事的道理就在于依据了那个叫做《社会保险法》里面的第五十八条规定那样说的。
04.企业合规要点
按照《就业促进法》还有《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里面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这里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是, 一定要去老老实实地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禁止歧视: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户籍、残疾、传染病病原携带等为由拒绝录用(《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这个信息真实性的意思是, 你把那些岗位情况发布出来的时候, 这些内容必须是真实可信的, 不能出现虚假的情况, 并且要保持准确性到位。不允许你凭空捏造出一个不存在的岗位出来, 也不允许你在招聘的过程中去设置那些根本就不用跟录用人员有没有关系的那些条件作为限制。
合同与社保: 建立劳动关系之后, 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并且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点绝对不能因为对方还在试用期的缘由去进行回避或者推脱。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的时候, 是不允许扣押相关证件的, 同时也绝对不能收取什么押金或者是财物。这一点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九条的规定, 这种行为属于禁止收费。
05.高频问题与解决路径
问:失业后多久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答: 自与被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一般须在60日内, 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若逾期, 则可能影响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限, 这一点在《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中有相关规定。
问:跨地区求职如何享受就业服务?
答: 对于那些拥有居住证、但又不是本地户口的劳动者来说, 他们可以在自己居住地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那里享受到和住在当地老百姓一样的待遇, 比如说免费地提供职业介绍这种服务, 还有提供培训信息等这些内容, 这个规定是出自《就业促进法》里面的第二十八条。
问:对招聘企业违规行为如何投诉?
答, 您可以去人社局里面管劳动保障监察的那个机构举报, 拨打那个12333电话就行。要是涉及到收取押金之类的治安问题, 您也可以去机关举报。那些负责监察的部门, 应该在接到您举报之后的70日之内, 把处理决定给做出来。
以上的这些信息, 需要根据现在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近发布的公告来作为标准, 具体的办理步骤和流程, 要以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窗口或者官方线上平台所公布的内容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