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根据国家出台的那部叫《就业促进法》的文件, 还有《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这些规定, 可以知道现在我国搞就业服务这套体系, 是由政府来起主导作用的, 同时也利用市场来进行运作, 并且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这样一个模式。
至于具体的事务呢, 所有的就业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都是交由各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去统一安排并负责的。这里有个严明的纪律, 就是无论是哪一个组织, 也好, 还是说普通的个人也罢, 统统都不可以去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私下里去从事那些关于就业服务的活动内容。
接下来这个部分的内容, 我们打算从好几个不同的侧面出发, 具体来说就是从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服务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范制度, 以及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督所提出的具体要求这三个主要维度上面着手, 把当前正在实行的这一整套有关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的规定事项, 做一个全面且完整的梳理工作出来。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划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将促进就业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的职责有以下几点:
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就是专门负责制定那个就业服务的发展规划, 还有去建立公共的就业服务平台, 并且统筹管理好人力资源市场。
街道、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他们要承担登记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 还要做就业援助的事情, 以及基层政策的宣传, 这些都属于是基础性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的依法服务, 这些服务里包括职业介绍、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就业培训、人事代理等等项目, 并且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就业服务内容与服务规范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该要去看一看那个叫做《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的东西, 这个东西的编号是人社部令第4号, 它们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就必须得要遵循一些规范, 这些规范的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1. 职业介绍这个事儿, 主要是给干活的人还有招人的单位搭个桥, 让他们能够互相挑、互相选, 而且不能弄那些假的信儿去忽悠服务对象。
2. 职业指导: 这个服务是给求职者弄的, 主要是教他们一些求职的技巧, 还会给他们一些职业规划方面的建议;另外, 这也是给劳动者弄的, 主要用来提供转岗时的培训指导。
3. 就业信息的内容, 需要定期地把劳动力市场上那些有人想要找工作的岗位信息, 以及求职者想找工作的需求信息给发布出来, 这些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及时的, 不可以随便去篡改这些内容,也不能挑挑选选地只发布一部分信息就完事了。
4. 就业援助的内容是把那些觉得上班特别难受的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 比如残疾人或者全家都没人找到工作的人, 当作首要帮助的对象, 给他们提供免费的帮忙, 同时记下每个人的详细情况建立专门的簿子并且一直去跟进直到事情落实为止。
5.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这个环节, 要求经营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拿到许可证才行, 并且要把自己经营的业务范围还有收费的标准都公示出来, 同时要接受人社部门进行的年度检查。
就业管理的监管与法律责任
人社部门是对就业服务市场实施了一个持续的、经常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 而且这个工作的重点部分是包括了下面的这些内容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进行考核, 看它提供的服务到底好不好。如果结果不达标的话, 那么这个机构就得在限定的时间里面把问题改正过来。
对于那种还没有获得许可, 却擅自去干职业中介或者是职业技能鉴定这样一类经营活动的做法, 是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相关行为的, 同时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处理的。
如果发现有人伪造、涂改就业服务许可证, 或者利用职业中介从事等违法行为, 就必须依法把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要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服务对象能够通过拨打12333热线,或者前往当地人社部门的窗口来进行投诉。
高频问题解答
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是不是需要交钱这个问题 的答案是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职业介绍, 包括给劳动者的就业信息, 还有进行专业的职业指导等等这些服务内容, 全部都是免费的状态, 绝对不会允许以任何一种理由去收取费用。
问:经营性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质呢? 答:这种机构必须去拿到那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它得有固定的地点用来开展业务, 至少要有两名专门从事这份工作的人员加入, 还要有一套完整并且健全的管理制度存在。
政策查询渠道
关于那些和就业服务以及就业管理紧密相关的、最近才出来的政策文件, 还有办事时要看的具体指南, 再加上相关机构的基本信息, 大家可以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来查看, 也可以通过国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去查询。
要是想找到全国性的、统一发布人社政策的平台, 以及各个地方的就业服务信息, 可以去访问 www.xtzdxmgj.cn 这个网址, 在那里可以获取到一个检索的入口, 这个网站把当前依然有效的就业服务管理规定原文, 以及配套的解读说明统统都汇总在了一起。
上面的这些内容, 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也就是2015年修正的那个版本。还有《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这个是国务院令第725号。以及《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 这是人社部令第4号。这些法规都是现在依然有效的。所有的这些信息, 都是从这些文件里整理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