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委托招聘这种操作方式的意思是, 用人单位, 这里面包括了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内,因为自身招聘能力不行, 或者是岗位特殊性原因, 把部分或者全部的招聘业务全部委托给那些具备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 或者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让他们代为执行。
这个是根据《就业促进法》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规定说在委托招聘的时候, 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这一原则, 而且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要用书面协议的方式, 来把相关的权责予以明确。
这种方式, 它适合那些需要批量用人的岗位季节性的用人还有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 以及在公共就业服务里面那些有明确指向的招聘任务。
委托招聘操作流程
1. 需求确认与委托申请: 委托方要根据实际的用工需要, 把岗位清单编出来。这个清单里要写清楚岗位职责、人数、薪资区间、工作地点还有到岗时间这些内容。写完这些之后, 要向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 去提交书面的委托申请。
2. 资质审核与协议签订: 受托方必须持有合法并且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双方之间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委托招聘协议》。该协议里面必须写清楚招聘岗位是什么。
该协议里面必须写清楚服务期限是多长。该协议里面必须写清楚服务标准达到什么水平。该协议里面必须写清楚费用结算方式是怎样的。该协议里面必须写清楚违约责任如何处理。该协议里面必须写清楚争议解决机制怎么操作。
3. 招聘实施: 受托方要按照协议里约定的那些渠道, 去发布信息, 还要筛选简历, 同时要把面试给组织起来, 还得做背景核查这一系列招人的工作。在搞公共就业服务委托招聘的时候, 务必要通过当地那个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把岗位的信息给发布出来, 千万不要再向求职者另外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
4. 人员交付与到岗确认: 招聘工作完成了以后, 负责招聘的一方将会把那些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和相关的资料交给委托的一方。然后, 委托方会把这些人的入职手续全部办完。之后, 委托方要向负责招聘的一方写出一份书面证明, 说明确认了这些人已经正式到岗上班的情况。
5. 结算与档案归档方面, 双方需要按照协议里约定的时间周期来结算服务费用, 受托方要把招聘过程的记录、费用的明细这类档案材料提交上来, 委托方把东西留存下来以备查验, 保存的时间不能少过两年。
委托方与受托方资格要求
委托方, 是那些人设立得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企业性质或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 以及那些经过合法授权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受托方呢, 其经营范围里一定要包含劳务派遣或者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而且, 那个《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必须在有效的时间段内没有过期;要是受托方从事的是跟公共就业服务有关的委托招聘工作, 那就必须跟属地的那些就业服务机构签订年度的服务协议, 并且要接受对他们服务质量的那些考核。
费用与结算标准
企业如果要委托别人进行招聘工作的时候, 会按照岗位不一样的类别去通过商量来确定价格, 这种情况下, 单笔的服务费用比率一般不会超过这个岗位在第一个年份月薪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由政府来提供财政经费列支的项目来进行公共就业服务的委托招聘, 是绝对不能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的。至于什么时候进行结算要根据协议里去约定的事情来办, 通常的做法是一个月结算一次或者是在整个项目完结以后一次性把费用结清, 这时候受托方必须得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
注意事项
在委托招聘这种情形之下,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由受托方也就是所谓的派遣单位来负责签订的。与此同时, 对劳动力进行用工管理的工作是由委托方也就是用工单位来承担的。因此, 这三方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必须要依法把界限看清楚。对于这一点是不得采取任何手段来推卸社保缴纳的责任的。
在同一岗位, 并且是在同一年度的时间范围内, 所进行的委托招聘的周期是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的,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去避免重复性的收费情况的发生。
求职者提供的那些信息, 它们是被归类为个人信息的类型的。所以受托方这个身份的人或者机构, 它是必须得去遵守那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的。如果没有能够得到本人的同意或者是许可。那么这个受托方是绝对不可以将简历拿来用到委托岗位范围之外的其他用途上面的。
如果委托方对这项服务存在争议的话, 那么委托方就有权向属于当地管辖范围之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投诉, 或者去申请仲裁这个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