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部门规章, 其具体文号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该规定是在二零零七年进行发布之后, 又在二零一八年完成了修订工作的。这一规章主要是用于规范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相关事项。
此外, 它还负责规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行为。同时, 它也用于对劳动者的求职行为进行规范。这个规定写得很清楚, 也就是各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给劳动者免费送服务, 那些搞经营的人力资源机构必须先拿到行政许可才能干活, 任何人还有单位都不能找劳动者收取所谓的就业保证金。
核心条款解读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所设立的这类机构需要免费地为劳动者提供诸如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登记以及失业登记等等方面的服务事情,并且还要负责去把管辖区内出现的劳动力量进行统筹上的开发与整体的管理工作。
这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不允许的去做任何经营活动的存在的,同时更不可以去向劳动者这个群体收取任何费用,这里头涉及到相关条款就是第七条还有第八条的内容。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如果要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或者是发布人力资源的供求信息, 这些涉及经营性的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 就需要去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来拿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需要满足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业务范围得明确青岛高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还有要有3名以上取得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条件(第21条、第22条)。
这个许可的有效时限是整整3年时间,当这个有效期就要结束的时候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解读, 必须去办理延续的申请手续。
劳动合同与档案移交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 不可以扣押居民身份证, 也不可以扣押其他证件, 同时, 用人单位还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或者是在其他名目下收取财物, 这里指的是第18条的内容。
如果是非本地户籍的劳动者在办理就业登记的时候,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必须要给这个劳动者办理档案接收手续,这里提到的是第12条。
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相关规定里面明确说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解读, 办职业的培训机构得先有个办学许可证才行。然后呢做职业技能鉴定的话, 必须找那些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来操作, 要是考核通过了之后会给发一个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企业与机构合规要点
招聘广告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合法的, 不得包含那些限制民族、种族、性别、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可以使用欺骗还有暴力的这些办法来做职业中介的事情, 同样也不可以给出去虚假信息。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 去和劳动者签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 用人单位还要负责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改变名称, 或者搬家, 又或者换掉法定代表人这样的职务, 那么就必须在事情办妥之后的三十天内, 去把变更的手续给办了。
求职者权益保障
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去拒绝那些由任何用人单位或者是中介机构提出来的, 像是要收费、要扣押证件这一类的违法行为的。针对那些违反了相关规定的本规定, 在收取财物或者扣押证件的情况之下, 劳动者可以去做的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或者说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
如果出现了违反这个规矩的情况, 那么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就得让你去改好, 还要把你赚的那点钱都收走, 同时还得罚你一万块钱到五万块钱。要是这事严重到了犯罪的程度, 那就得依法去追究你的刑责。(第47条至第50条)
常见疑问
1. 公共就业服务是否完全免费? 答案说是的, 对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提供的那些个就业服务事项, 都是绝对不能向劳动者去收取哪怕是一丁点儿钱的。
2. 无证经营人力资源服务的后果是什么? 这由人社部门去责令你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那些不正当的收入, 还要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该规定与《就业促进法》的关系是什么? 需要说明的是, 《就业促进法》属于上位法, 而本规定则是为了配合这一上位法而制定的部门规章。其主要作用在于从操作管理的层面, 对相关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化。
这份规定的完整条文, 大家可以在中国政府网站那边查到, 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上查到。所以当企业和老百姓在处理关于就业服务的事情时候, 一定要拿最新修改过的那个文本去做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