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它的原名叫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号。
它从二零零七年开始施行以来, 一直到现在, 经历了多次的修改和修订这篇文章把它的修改历程进行了梳理, 也总结了核心的修订要点以及适用的要求, 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人力资源从业者, 还有企业法务人员以及求职者能够快速地查阅到相关的内容。
修改历程
到了2007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第12号令, 这个文件的初始版本就开始实施了。
在2011年, 大家是配合着当时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的这一情况, 对部分关于用工的管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修订。
到了2014年这一年的时候, 我们是根据国家国务院在后来发布了那个叫做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去按照这个决定的内容, 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了清理, 并且做出了修订工作的。
在2018年这一年里, 要落实“放管服”这个改革的工作内容, 把行政许可的事项给删掉一些, 让就业登记这个程序变得简单一点, 也让失业登记这个程序变得简单一点。
进入2019年, 以及后来的这段日子里, 因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规定要清理规章制度, 所以, 对那些个别的具体条款的表达方式, 做了技术性的调整和改动。
核心修订要点
1. 就业登记制度调整, 具体的做法是, 把原来那种强制性的说法, 改成了鼓励性的说法, 这样一来, 劳动者就可以自己自愿地选择到底要不要去办理那个事儿了, 另外, 企业这边也不再被强制要求说是要对着每一个人去进行申报这些相关的事情了。
2. 失业登记程序简化是这样的, 也就是要取消一部分证明材料上面的要求, 还要推行那个叫“一窗通办”的东西, 这样子的话, 那些失业的人呢, 只要有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在手上就可以直接去办理这个登记手续了。
3. 公共就业服务职能要明确,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必须向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岗位推荐服务等事项, 同时还得提供技能培训信息之类的服务, 这里面的各项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严禁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4. 关于人力资源市场规范这一部分, 我们需要把职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进行细化, 同时也需要明确列出其禁止发生的行为。其中一条非常具体的规定就是, 必须搞清楚这一点, 那就是绝不可以使用欺诈、暴力等手段去强迫劳动者进行就业。
5. 就业援助条款强化: 这个动作就是把力度加大,具体表现是: 里面新增了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要求。这里清楚地指明了地方政府应该怎么去做,比如要开发公益性岗位等等一些具体的援助措施青岛高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同时还要提供社保补贴。
生效时间
各个时期的修改内容, 都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官方公告的方式对外公布的。这些修改举措从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就开始产生效力。
当前还在执行版本的情况是,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的官网上面向公众所公开的文本为最终依据, 并且要查看这个最新版本的正确访问路线是先点击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页面, 接着找到规章这一栏目, 然后再查看其中被标记为在当前阶段具有法律效力的那部分内容。
对企业与求职者的主要影响
企业在发布招聘信息的时候, 务必要走那些合法的渠道才行的;如果企业打算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话, 那就必须同时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里的那些要求;还有就是,企业绝对不能够去向求职者收取什么押金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修改, 或者是去扣押他们的证件的。
求职者可以到自己离得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去, 免费拿招聘岗位的信息, 还能得到职业上面的指导安排。要是碰上了让人不舒服的就业歧视问题, 或者遭遇了骗人的中介欺诈行为, 那就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还可以直接拨打12333这个热线电话咨询或举报处理相关事情。
常见疑问
问:企业未办理就业登记是否会被处罚?
在当前规定的框架之下, 就业登记这件事主要是以鼓励大家去办为主要出发点。如果企业没有去办理这个手续的话, 通常是不会直接触发那些行政处罚措施的。但是,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员工的社保关系在衔接上面出现一些麻烦的情况。所以, 这边给出的建议是大家还是应该主动地去完成办理的这个过程。
问:职业中介向求职者收费是否合法?
答: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不可以向着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的;至于那些经营性中介机构, 他们是允许收取合理的、用来服务劳动力的费用的, 但是呢, 他们必须要在事前就把价格标注得明白清楚, 并且, 这些中介机构是不许向着劳动者去收取押金的,或者说变相地去收取所谓的培训费用的。
问:修改后的规定与原规定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回答是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修改, 需要以最近一次经过修改, 并且刚刚发布的那一份文本作为主要的标准来执行, 之前版本的那些条款就自动停止使用了。
对于前面所说的那些消息来说, 如果有什么疑问的话, 还是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个官方网站上面最新发布的而且现在是依然有效的规章文本的具体内容当作是最权威的最终判断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