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还有就业管理, 这可是各级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按照法律规定去履行的, 属于公共职能。它的核心目标, 就是要促进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 还要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有序运行。
主要的法律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这部法律是在2008年开始施行的, 另外还有《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这个是人社部发的第25号令, 并在2018年作了修订。
对于普通的求职者来说, 了解这些内容能够帮助他们明确哪些事情是可以找公共机构去免费办理的, 以及哪些行为是受到法律约束的。
一、就业服务的核心内容
就业服务这一项工作, 应当由县级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去承担, 并且它是面向广大的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来提供免费的帮助, 绝对不能是为了去获取利益而进行营利性的活动, 这些具体包含的内容如下所示:
1. 进行就业信息的公开发布, 具体来说要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数据, 同时组织专场招聘会以及网络招聘这样的供需对接活动, 以此来降低求职者获取信息时的成本。
2. 为求职者提供一些职业规划方面的咨询, 再给他们一些关于如何优化简历的指导, 还要帮他们推荐一些对口的岗位,以此来帮助他们搞清楚未来职业发展的方向到底在哪里。
3. 关于职业技能这一块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 还有那种创业能力的培训项目被给开展起来了;具体来说呢, 先是弄了一些岗前培训班;接着又进行了在岗工作的技能提升操作;然后还组织了针对特定的资格认证的鉴定考试;最后, 也给那些打算自己当老板的人提供了专门的创业项目指导与能力培养服务。
4. 进行就业事务相关手续办理这件事, 是包含了好几个具体内容的, 具体来说, 这些内容里有求职登记这一步, 也有关于失业登记的环节, 同时还有针对失业登记情况的注销操作, 此外也包括对就业状况进行登记的程序, 另外也涉及到《就业创业证》的申请领取以及相关变更事项。
5. 对于被认为是就业存在困难的人群进行援助,这包括针对残疾人以及那些属于零就业家庭的成员青岛高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再加上那些处于长期失业状态的个体, 以及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人员, 实施一种被称为“一对一”的帮扶措施, 并且给予他们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机会。
6. 协助员工去把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办得妥妥当当, 这里面包含了要给社保做登记这一件大事, 还要在换工作的时候去把参保的关系给转接好, 当然也包括要把工伤认定的那些申报材料给递交上去, 这些个事儿其实都和一个人能不能正常工作、靠工作过日子是直接相关的。
二、就业管理的核心职能
就业管理工作把重点放在行政方面的监督与管理、数据统计与实时监测, 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搭建与维护上, 其主要涵盖的内容包括。
1. 劳动力市场监管, 指的是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 并查处虚假招聘的情况, 以及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和民族歧视等就业歧视现象。
2. 负责就业与失业统计监测这一项工作, 具体表现为要开展全国劳动力抽样调查这件事, 然后把编制的季度及年度就业率、失业率等核心数据对外发布。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职业中介、猎头机构, 实施资质审核、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督。
4. 我们要对就业创业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把税费减免、社保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这些扶持措施都真正落实下去, 保证每一项办法都能落到实处。
5. 就业管理, 就是去办理公民想要出国工作的那些审批手续, 还有去维护那些准备到国外或者地区去工作的劳动者的合法的权益。
三、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以及经费方面的保障。
行政主管是县级以上的人文社保行政部门, 执行机构是各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的经费要纳入到同级的财政预算当里头去, 基本服务是向公众免费开放的, 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任何的费用。
四、就是大众拿到那个服务办法的, 最重要的那几个路子。
线下可以前往就在家附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去办理, 线上可以在各省市政务服务网的就业服务专栏里查询, 也可以在人社部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上在线查询, 咨询电话是全国人社服务热线12333, 至于当地补贴的标准还有具体的政策细则, 建议还是去查询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官网, 或者拨打12333来确认最新的说法。
问:公共就业服务是否收费?
答: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说法, 公共就业所服务的机构所提供的就业这项服务是免费的,这些服务机构不许向做劳动者的人收取任何费用的。
大家通常会问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 关于那个办理失业登记的事情, 应该去哪个专门的机构来进行操作呢?
回答是, 你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去办理相关手续, 你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 以及相关的失业证明材料才能进行。
大家都会去问这么个问题, 那就是企业在招人的时候, 是不是非得走公共就业机构那条路呢?
回答是不需要一定这么做, 但是企业必须要依照法律去发布那些真实存在的招聘信息, 不能够设置带有歧视性质的条件, 并且还要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的日常监督管理。

